我一直不解為什麼台灣網路諮商會如此緩步,看了這篇文章以後才知道一些箇中緣由,但有些很不合理啊,例如:
--引用內文--
大部分機構會遇到的最大困難,就是衛生局處要求心理諮商所、治療所,必須與醫院或是診所簽訂合約,目的是要確定機構會適時的把個案轉介給醫生。諶立中說明,這項規定的目的,是確保比較缺乏精神醫學訓練的諮商心理師,能有可以團隊合作的醫師夥伴,以確保個案在需要的時候,可以得到醫療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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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成立一個治療所不需要跟醫院簽約,那為什麼做通訊諮商就需要?如果司長說的是最大理由,那這原因在實體治療所一樣存在啊,不應該線上需要但線下不需要才對。
而且把有專業執照者限制住了,反而助長了一些奇妙的現象
--引用內文--
禁止通訊諮商的函釋下來,等於是幫沒有心理師證照、但又有點市場重疊的「心靈導師」們清空戰場。當初以為可以保障權益地位的證照、區隔無照者的法令,反而變成了枷鎖,使得通訊諮商的發展受到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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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可以趁這次機會讓通訊諮商可以再跨出一大步。